深圳罗湖(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
一、概况
深圳大鹏(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先后被评为“广东省优秀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省电子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广东省四星级优秀服务园区”“广东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园区远期规划控制面积为17.98平方公里,现已开发面积约4.6平方公里,以电子信息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承接和发展国内外及珠三角地区转入的电子电器产业和“四新”(新电子、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产业项目。
园区位于河源市中心城区南面,与河源市高新区、巴伐利亚庄园项目相毗邻,距离粤赣高速公路河源城南、埔前出口处均在2公里以内,距市中心区11公里,已融入珠三角2小时经济生活圈。转移园地处连接珠三角、长三角和海西经济区陆路交通枢纽,高速公路、京九及广梅汕铁路、国道、水路航道交通网络纵横交错,经惠河-惠盐-机荷高速公路、广河高速公路2小时车程可直达广州、深圳、东莞等地。
经过8年来的建设发展,园区现有落户企业82家,合同投资总额149.68亿元。其中,竣工投产企业60家,在建企业14家,筹建企业8家。目前,园区以电子电器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已初步形成,入园82项目中属主导产业的项目有58个,约占落户项目的71%,而且大部分是国家鼓励发展的电子电器项目。2014年,主导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21.85亿元,占园区工业增加值75.55%;实现税收入库2.69亿元,占园区总税收78.13%。
二、现状
园区位于源城区龙岭工业园内,2005年10月开始筹建,总规划面积4.6平方公里,主要发展电子、电器及其配套产业和“四新”产业。目前止,产业转移园已投入建设资金约6亿元,完成了3.2平方公里“三通一平”,园区道路、供水、供电线路和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目前,园内落户项目52个,合同投资额89.48亿元,已竣工项目34个,在建11个,筹建7个。据测算,这52个项目按计划全部建成投产后,可解决劳动用工8万人,实现年工业产值200亿元,利税10亿元。
三、政策与服务
为了吸引外商投资,市政府先后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地价、水电、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实行只收税不收费,规定凡是在市区范围内兴办生产性项目的外来投资企业,只按规定收税,不收任何行政事业性规费。为了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成立了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对外来投资者实行“一个中心”服务、“一个窗口”审批业务、“一条龙”受理投诉的“三个一”集中式服务制度,有关职能部门分别制订了对外来投资者服务的承诺制度。
主导产业:电子电器及其配套产业、“四新”产业
优惠政策
1.优惠政策
着力打造低成本、高回报的投资“洼地”,出台了深圳罗湖(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同时,园区实行“只收税不收行政规费”政策,并对外来投资企业纳税大户实行奖励。实行“一条龙”审批项目、“一个窗口”受理投诉、“一个口子”收费、保姆式服务,致力打造一流投资服务环境。
2.项目准入政策
为了全面提升我区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和合理使用土地,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凡进入转移园的工业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准入条件:
(一)项目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与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相适应,符合我区可持续发展和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凡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园区发展规划要求,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生态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入园。
2.鼓励类项目:园区以电子电器为主导产业,鼓励有利于做大做强的本地优势企业、对我区产业调整和带动作用较大的企业、无“三废”排放及噪声污染的制造业、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的生态工业项目进园。
3.项目生产工艺要求:入园工业项目采用的设备、生产工艺、技术和能耗要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和安全生产要求。
(二)环境保护要求
1.落户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强化环保审批,加强环保监管。
2.落户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政策,其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和区域环境质量要求。
3.落户项目必须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保护环境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用地规划要求
1.建筑容积率:一般工业项目用地的建筑容积率不小于1.0。
2.建筑密度:一般工业项目用地的建筑密度在36%—39%。
3.工业项目的行政办公以及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面积应控制在工程项目总用地的7%以内,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四)项目用地价格要求
1.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文,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我市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252元/平方米)。
2.对“科技型、创税型、生态型”工业项目以及国家重点成果推广计划项目、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以及对我区支柱产业起到龙头带动作用的项目,实行“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准入。
(五)项目用地的建设要求
1.新建项目自签订购地合同或投资合同后三个月内必须报建,四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12个月内投产。
2.对已签订购地合同或投资合同后,一年以上尚未开工建设的,收取违约金;两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六)项目投资强度要求
1.投资强度:入园项目最低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必须达到100万元/亩工以上,注册资本要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
2.项目投产后每万平方米用地年税收要达到100万元以上。
(七)建设及发展要求
1.登记注册:入园项目必须在园区所在地进行工商、税务、统计等登记注册。
2.经有关部门对投资项目单位提交的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内容进行审核后,对达不到本办法所规定要求或明显没有能力履行的,不予准入;若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投资项目不能达到本办法所规定要求的,不予享受《河源市源城区项目投资优惠办法》的优惠,并要履行投资合同明确规定的有关补偿条款。
(八)项目准入的保障机制
1.成立评审小组:为保证本准入条件的顺利实施,成立河源市源城区工业项目准入评审小组,由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区领导任组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外经贸局、区财政局、区经贸局、区建设局、源城国土资源分局、源城规划分局、源城环境保护分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申报程予:引进项目时,由项目所在地向工业项目准入评审小组申报,由区工业项目准入评审小组批准后,方可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配套设施
转移园自2007年1月开始建设,通过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大力推进园区基础设施以及生活服务设施建设。至目前止,已累计投入资金3亿多元,完善了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环保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住、集贸市场、电信、学校、卫生院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园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入驻企业
创荣橡塑五金制品(河源)有限公司 | 河源湧嘉实业有限公司 |
丰叶电器制造(河源)有限公司 | 河源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九天绿药业有限公司 | 宏达机械制造(河源)有限公司 |
河源东宝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 | 紫金塘排鹏宝工艺厂 |
河源华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河源海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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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宝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河源生辉服装绣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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